保安人員經常會面臨一些突發事件,這時候需要冷靜應對,迅速解決。今天,貴陽保安公司來給大家說說保安員突發事件處理的原則和方法。
一、原則
保安人員是公安機關的重要輔助力量。在日常協助公安人員維護治安秩序和護衛客戶的安全時,需要及時處理各種問題。處理問題應遵守的原則:依法辦事,執行公司各項規章,不徇私,以理服人。
保安人員
二、方法
不同性質的問題,采取不同的方法進行處理。
1、對一般糾紛或違規的情況,可通過說明教育辦法解決,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勸導,禮貌待人。
2、對一時解決不了又有擴大趨勢的問題,應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結、可順不可逆"的處理原則,盡力勸開,耐心調解,把問題引向緩解,千萬不要讓矛盾激化,不利于問題解決。
在處理上,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如違反情結明顯輕微,不需要給予處罰的,可當場予以教育。如需要給予治安處罰的,交公安機關處理;違反客戶有關規章的,交客戶處理。
3、對于犯罪行為,及時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獲送公安機關。
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處理,在執勤過程中,如遇到不登記不出示證件強行進入,強行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在不該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方法:
(1)處理問題時先敬禮、態度和藹、說話和氣、以理服人。
(2)對不聽勸阻者,應立即報告客戶單位/護衛點負責人,請客戶單位/護衛點負責人按規定處理。
(3)發生糾紛時,保安員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一面按制度執行,一面向客戶單位報告,請有關領導前來處理。
(4)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打罵保安人員,可由護衛點負責人或中隊長連同客戶單位保安負責人同此人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